知识共享中国大陆

《新京报》专访劳伦斯·莱斯格 试图推动新版权系统

哈佛大学教授、“知识共享”组织的创始人之一劳伦斯·莱斯格近日来到了北京,在人民大学举行了一场名为《开放与创新———知识共享在构建著作权未来中的角色》的演讲,极力推动中国在接下来的重塑版权法过程中的领导地位。演讲结束之后,莱斯格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版权保护运动已经彻底失败了”

有一次,莱斯格做客美国知名新闻节目“科尔伯特报道”,主持人科尔伯特被他的话吓了一大跳:“什么,你说70%的美国孩子都是罪犯?”

在很多场合,莱斯格的言论都让人大吃一惊。比如在他的著作《自由文化》中,他花了多页来解释,美国的好莱坞、唱片业、广播业等的形成,都是一部部的“盗版史”。他在多个场合明确地表示,“版权保护运动已经彻底失败了。”

这名全球知名的互联网版权专家曾经在苏联解体后前往东欧调研,东欧的黑市给了他很多印象,“那儿的人都很聪明,很灵活,但做的确实是违背苏联体制和法律的事情。”他告诉本报记者,今天,世界各地的青少年都在网络上尽情地下载免费的东西,而全球政府都在努力进行版权保护。“这让我想到苏联黑市的场景,感觉很奇怪。”莱斯格说,“当一个社会中,所有人都在违法的时候,这是很糟的,如果我们只是找警察跟着人看他是否违法,这样的保护是失败的,我们急需新的法律,让普通正常的行为不再是犯罪行为。”

2002年,莱斯格成立了民间组织“知识共享”,又称“CC协议”,任何创作者和机构都可以申请这个协议,选择是否让自己的作品共享,在不进行商业利用的前提下允许复制和传播。今天,谷歌、Facebook、图片网站Flicr等网站,中国的互动百科、开心网、百度等网站,以及多位世界著名的艺术家、作家等都已经开始采纳CC协议。

版权法在合适的地方才有效

新京报:我们为什么要有版权法?

莱斯格:版权法是一个鼓励艺术家创新的体制,是为了给艺术家足够的资源来继续创新。但现在的版权法已经没法鼓励创新了,而是延伸到和创新无关的地方。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业余爱好者来说,他们不是因为要回报才把视频放到Youtube上的。所以版权并非哪儿都需要,而是需要在合适的地方才能有效运行。

新京报:你做过很多演讲,此次在中国的演讲中你第一次使用了“生态”这个词。

莱斯格:生态圈都是不同的圈子,有着不同的成分,不同的生态圈需要不同的支持。此前一位杜克大学的教授曾提出“文化环境”的概念,就像一个生态环境一样,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运行方式,不能在所有的圈子里使用同一个版权范畴。

就专家们来说,因为他们以此为生,所以不付费就不能使用,这是合理的,但在爱好者生态圈中,他们创新完全只是为了分享,而不是赚钱,是完全不同的初衷,需要不同的版权模式。

新京报:你曾提到过一个例子,某导演只是想用一下“辛普森”4秒钟的画面作为背景,福克斯公司就开出了1万美元的昂贵版权费。

莱斯格:这个导演属于专家级的圈子,但他所做的只是对辛普森电视剧衍生性的使用,是非常少见而偶然的使用。比如我给你拍照放到杂志上,你背后有一幅艺术品作为背景,假如我必须为了这个艺术品背景而支付版税,这是荒谬的。它们属于是极端的版权保护过度的例子。

现行版权法是为另外一个世界设计

新京报:你号召中国推动全球的版权法革新,你了解中国的互联网吗?

莱斯格:我认为,中国在这场全球范围的版权保护讨论中太过于自我防御了,中国好像已经被定义成一个低俗,或者罪犯的角色。而中国政府则在尽力展示,中国是可以做好的。而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互联网版权体制毫无道理,中国应该站起来,领导和推动一个更为合理的体制。

新京报:你怎么看中国的“山寨文化”?

莱斯格:我听说过。在美国,即使有着很严格的版权保护,盗版现象也很普遍,就现行版权法来说,70%的美国孩子都是罪犯,都违反了版权法。的确,山寨文化在中国更为流行,但我们要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美国建国之后一直到1891年才开始对版权进行保护,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做得很多了,但是要让所有国家都跟着美国一样做,这还是很难的。

新京报:你认为中国可以建立一个新的版权体制?

莱斯格:美国还在坚持使用现行的版权保护系统,但是中国更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版权系统。当前现状是,大多数人都忽视版权,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让人们不再忽视版权?一种方法是,很粗暴地强迫保护版权,我认为这个方法失效了。

新京报:你认为过去几十年,版权法都走错了路?

莱斯格:也不是走错了,而是它完全是为一个不同的世界设计的。在1910年的时候,基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所有人都可以生产、分享创意产品,并不会触犯今天我们的版权法,但在今天的时代,我们接触的每一件东西都和版权法相关。不是法律错了,而是我们在不同的技术平台上,应该有着不同的版权范畴。

新京报:你一直在推动版权法改革,但似乎对美国国会立法者无所触动。

莱斯格:并非完全无效。5年前,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席会说,版权法没问题。但今天,WIPO的主席也在呼吁重新思考版权法,这是很重要的改变。

新京报:假设版权法没有发生改变的话,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莱斯格:结果会是,年轻人伴随着“版权无用”的想法成长起来,他们将变成了“弃法者”,等他们成长到四五十岁,开始经营一个政府和国家的时候,那时这个国家对于版权概念的支持将前所未有地弱。所以我的观点是,从中间开始改变,在一个新的世界中保护版权,否则,人人都会变成弃法者。

新京报:有一些学者和你持同样的观点,但他们似乎更乐观一点,认为可以一点点对现行的版权法进行改善。

莱斯格:我不认为你可以仅仅改善法律,因为它完全是为另一个世界设计的,你可以一点点增加条款,但到了一定时候它还是会崩溃的。所以我认为,它必须发生改变。

加入CC协议,仍能赚钱

新京报:在美国,曾经在唱片业出现过的混战现在电子书市场出现。

莱斯格:美国的电子书现状的确一片混乱。现在亚马逊和苹果都在做能让计算机朗读的功能,而版权持有者则反对说,如果要让计算机朗读,则必须要收费,我觉得这是非常短视的,在新技术面前,书是很脆弱的。我们必须找到让书和数字时代能相符的方式,用新的技术可以共享图书,随处读书,可以大声朗读出来,这不仅让人们更愿意读书,也会让书更有意义。

新京报:亚马逊网络书店目前它似乎也正在成为一个垄断公司。

莱斯格:亚马逊的电子书有一点好处是,你可以在不同的兼容设备上阅读,我从Ipad上购买亚马逊的书,可以让Ipad、Iphone和计算机三者同步,随时从任何一个设备上捡回上次在其它设备上阅读的页面,而如果亚马逊上的电子书只能在Kindle上阅读的话,那会限制人们阅读的可能。正因为不同设备之间的合作,使得书能够得以分享,这点已经发展很快了,这是好事。

新京报:作为CC协议的创始人,你将自己的书放到网上可以免费下载,同时读者也可以去书店购买你的书,你赚到钱了吗?

莱斯格:事实上我的版税很高。我设立免费下载的目的,更多是实验性的,并非在于赚钱,而在于传递知识共享这一信息,所幸的是我还是能赚到钱的。

新京报:那其他作家、艺术家也可以在CC协议下通过此类方式赚到钱吗?

莱斯格:是的,现在CC有越来越多的实验展开。整个布鲁斯伯里学术出版社都是在CC协议下出版,我刚听说兰登书屋和耶鲁出版社的一些丛书也拥有了CC协议。老的看法是,如果免费出版的话,人们就不会再花钱购买了,但事实上,人们依然还是在买书,而且很多人首先是因为在网上读到了免费的书才去想到书店买书的。

新京报:CC协议目前在美国和中国发展最大的阻力是什么?

莱斯格:阻力很不同。在中国的困难在于,人们完全忽视版权,这儿正在形成全国性的“弃法者”文化,这其中CC并没有自己的位置。而在美国则是不同的问题,版权持有者非常极端,因为各种原因阻碍CC的传播,尤其是一些信奉版权法如宗教的人,相反,一些如谷歌微软等公司对CC还是很支持的。对于立法者来说,短期之内,CC不期待任何法律改变,但从长期而言,法律必须改变。

【莱斯格已在中国出版图书】

《代码》 译者:李旭 中信出版社 定价:30.00元

《代码》认为在商业活动的影响下,网络空间正在变成一个高度可规制的空间。但这并非不可避免,我们可以选择所希望的网络空间类型以及要确保的自由。

《免费文化》 译者:王师 中信出版社 定价:35.00元

在这本书里,作者认为:遗失了突破束缚的文化市场,我们也就丧失了创作的自由、丧失了构建文化的自由,最终,我们也将丧失想象的自由。

《思想的未来》 译者:李旭 中信出版社 定价:29.00元

此书中,作者认为:“我们的目标应当是一种控制适当的体系。能够给与艺术家足够的创作力,并尽可能让他人自由使用作品,从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作。”

采写/《新京报》记者 金煜

本文转自《新京报》网站: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11/20/content_171520.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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