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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版权专家在波兰峰会上讨论CC协议4.0版本


CC General Counsel Diane Peters addressing affiliates / DTKindler Photo / CC BY

在2011年CC全球峰会的近300名参加者中,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版权专家,他们为波兰峰会带来了多元而丰富的专家意见及经验,并就CC协议的4.0版本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CC 3.0 协议

CC 3.0 协议自2007年使用至今一直运行良好,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门采纳CC协议发布公共信息和数据,对CC3.0版本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了解到CC3.0协议对一些使用者而言还存在着局限性(比如对欧洲数据库特殊权利的保护),因此CC3.0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尽管已经有超过55个司法管辖区将CC协议进行了本地化,但仍有很多想要使用CC协议的地区缺少相应的资源完成本地化的工作而又无法使用未经本地化的协议原始版本。当然,对CC3.0版本的改进要始终注重保持其与之前版本的兼容性,并充分调动世界各地CC组织的智慧和经验以协助版本的更新。

CC协议4.0版本 相关工作启动

CC创始人及董事会成员,Mike Carroll教授主持了关于CC协议由3.0版本升级到4.0版本的讨论。CC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关于CC版本升级的目标如下:

1.    国际化:保证更新后的版本在全球范围内被很好地接受、理解并采纳;

2.    互用性:最大程度上提高CC协议之间以及CC协议与其他开源共享协议之间的互用性,避免相互之间的冲突,促进标准化,防止共享协议的扩张;

3.    持续性:充分估计未来协议使用方面的变化以及法律上的挑战,使新版本协议在可预见的未来得以持续使用;

4.    数据、科技、教育:充分认识和解决目前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在数据、科技和教育等领域使用CC协议的障碍;

5.    支持现有的使用模式和框架:关心目前采纳3.0及其之前各版本的用户,继续满足其需求,解决其困难。

数据库特殊权利及其他

CC协议被设计为一种版权协议,对使用作品进行附条件的许可,而超出协议许可范围的使用行为将被认为侵犯了著作权。那么与著作权相类似,甚至是有所重叠的权利,是否也可以使用CC协议并获得相关保护呢?比如欧盟和其他一些地区的数据库特殊权利。数据库特殊权利一直以来被广泛批评,且其经济效益尚不明显。但部分参会者认为应当适当改变一下CC的现有政策,将此权利和版权一样纳入协议的范围,并认为这样可以推动数据库的分享使用,与知识共享的理念是一致的。今年早些时候就有此想法,加之此次峰会部分CC分支组织的支持,CC计划将此权利在欧盟和其他一些地区纳入协议范畴,但不会为不承认这些权利的地区增添新的义务。

CC协议的进一步国际化

在3.0版本之前,CC协议一直是立足于美国版权法起草的,3.0版本则使用了世界主要版权条约和公约的语言,从而变得更加的国际化。但在此基础上仍有很大的空间进行国际化的改变以满足无法实现协议本地化的地区的需要。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世界各地CC分支机构和法律专家的支持。

对“非商业性使用”的界定,及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版本的更新工作中还包括对“非商业性使用”条款的进一步界定,由于此条款在实践中运用非常广泛,因此其修改需非常谨慎。另外,CC协议已经有在法院获得执行的记录,其中最近的一起是今年九月德国法院对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协议(CC-BY-NA)的强制执行。在版本更新的过程中,也应努力避免做出不利于法院执行的变动。

版本修订的后续步骤将于近期公布。

原文链接:http://creativecommons.org/weblog/entry/29639

编译:孙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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