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中国大陆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正式发布

3月29日至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IET基金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开放式教育资源共享协会共同主办的“简体中文版知识共享协议发布会暨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与知识共享国际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正式发布了知识共享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2006年3月30日北京消息:3月29日至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IET基金会、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开放式教育资源共享协会共同主办的“简体中文版知识共享协议发布会暨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与知识共享国际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得到了一直关心知识共享事业的李宁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来自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及我国有关机构和学校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发布了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设计的知识共享协议的简体中文版。

知识共享组织是一家非营利性组织,于2001年在斯坦福大学成立。该组织以知识共享为理念,遵从现有的法律框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力图克服传统著作权保护方式的不足,通过向公众免费提供一系列独特的许可协议,为创造性成果提供一种更加灵活并且行之有效的保护与使用方法。传统的著作权利用方式通过“一对一”的协商来获取授权,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已越来越不适应实践需要,不仅不利于发挥网络的技术优势,也因作品由于缺乏作者的授权协议,而使其使用难以符合作者意愿,加剧了网络世界著作权保护的无政府状态。为此,知识共享组织以构建一个合理、灵活的著作权体系为宗旨,设计了一系列许可协议,作者在保留某些权利的情况下,作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自由复制或修改,这与传统的所有权利保留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从而使其他人能够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获得更多的创作素材。

知识共享协议的授权方式简便易行,既易于让使用者获得作者授权,也有助于网络领域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解决了传统著作权保护模式所遇到的诸多问题,特别适合于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与利用的新要求,因而受到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普遍欢迎。目前开发此项协议的知识共享组织已与近7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1月与知识共享组织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成为该组织在中国大陆的合作机构。作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的一项成果,简体中文版知识共享系列许可协议在此次会议上正式向社会发布。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春燕认为,在中国大陆引进创作共享许可协议极其重要。她说,在西方严格的版权保护方法和中国传统的全社会分享知识创造成果的观念之间,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观念和方法为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合理并切实可行的中间道路,知识共享是在采用一系列合理的准则之下来推行共享的理念,中国大陆引进知识共享组织的许可协议体系将进一步促进创造性活动的发展并丰富创造性作品,同时提高中国人民与世界上其他社会和文化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在知识共享协议发布会后举行的“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与知识共享国际会议”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全球视野中的开放共享运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及其许可模式、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One Response to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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