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中国大陆

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商业网站公开课植入广告违反CC协议

随着网络接触成本持续降低和国内网民对国际知名高校网络课程日益热烈的追捧,越来越多的门户网站如网易、新浪、腾讯以及专业视频网站陆续开辟了“公开课”平台。任何网民都可以通过上述平台获取包括耶鲁、斯坦福、MIT、牛津等知名高校采用“署名-非商业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等知识共享协议(CC Licenses)发布的开放教育资源(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OER)。这类OER课程门类繁多,跨越哲学、文学、历史、经济、伦理、计算机、生物、物理等多个领域。随时随地都能享用的免费教育资源为高校教师、广大学生和上班族提供了高质量、低成本的学习交流环境。

可是越来越多的公开课用户发现,部分视频网站在公开课播放页面嵌入大量商业广告,这些花花绿绿的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用户注意力,有的甚至影响用户的视频观看质量。那么部分视频网站在公开课播放嵌入商业广告是否违反了CC协议中“非商业性使用”条款呢?

近日就此现象,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春燕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王春燕表示:“这明显违反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国外公开课均采用CC协议发布。在国内传播过程中,各网站都应严格遵守公开课所采用的CC协议,如署名-非商业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基于国外公开课创作的所有新作品都要适用这一许可协议,即需要满足署名、非商业性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这三项协议要素。然而,在公开课播放页面刊登商业广告却是一种商业性使用的行为,这违反了公开课所采用的CC协议的非商业性使用的要求。”

CC(Creative Commons,简称CC,中文官方译名为“知识共享”)协议是CC组织向文学创作者、艺术家、作曲家以及其他创作者免费提供的工具之一,以帮助他们标识自己作品的权利状态以及所赋予使用者的使用自由。它包括六类核心许可协议:署名-非商业使用-禁止演绎(by-nc-nd)、署名-非商业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署名-非商业使用(by-nc)、署名-禁止演绎(by-nd)、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和署名(by)。

王春燕说:“目前网易、新浪等公开课传播平台遵守的便是CC协议中的署名-非商业使用-相同方式共享(by-nc-sa)许可协议,对于采用该项CC协议的作品(如公开课),使用者(如这里涉及的视频网站)应该遵守以下协议要求:1.依照权利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2.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3.采用与本作品采用的相同的CC协议发布基于本作品创作的演绎作品(如翻译作品)。在遵守上述三项条件的情况下,使用者可以自由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相关公开课作品。”

“CC协议和OCW(开放课件)秉持着共同的开放共享精神,2002年CC协议正式发布后,MIT(麻省理工学院)的OCW即成为CC协议最重要和最初始的用户之一。CC协议提供了一种法律工具,OCWC提供一种资源,CC协议为开放教育资源提供了可能,可以说,没有CC协议就没有OER。在传播公开课过程中必须得遵守CC协议,避免商业传播行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推广CC协议在教育资源领域的利用,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广泛的传播。”

全文链接:http://ip.people.com.cn/GB/16262921.html

编辑:孙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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