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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举行“‘三面向’版权现象”多学科专家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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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8日,一场由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社会学系和经济学系联合主办的涉及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名为“‘三面向’版权现象”多学科专家研讨会在上海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这次研讨会的举行缘于一场官司。所谓“三面向”,乃是北京一家版权代理公司。该公司在2005年4月4日与著名“三农”学者曹锦清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作品是曹锦清的一篇题为《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回顾和展望》的文章(原载《华夏时报》,2002年4月12日)。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其网站(当代文化研究网)上转载了该文。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便以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未在法定期内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于2007年12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类似的诉讼官司,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打过300多起,其胜诉率为99%。其运作模式往往是先搜索网络点击率高的文章,然后以出书为由,与文章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低价买断作品自发表日起的著作权,随后即起诉转载过该文章的网站,提出经济索赔。

这一现象引起了不同领域的学者专家的注意。一场涉及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多学科学术研讨会便由此召开。

这次会议邀请了媒体、签约作者、被告网站、知识产权专家、法律专家、政府官员、文化学者、经济学学者、社会学学者、作家等来自不同领域人士,从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知识产权和制度建设、今日社会的文化生产四个主题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和讨论了三面向现象,提出了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知识是否应当资产化?知识的资产化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完成人类全部生活商品化的最后一步?“三面向”式的维权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设计本旨以及作品创作者(作者)、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和社会和谐?当法律条文违背了普遍正义的理想之“法的精神”时,其正当性是否还存在吗?“‘三面向’版权现象”是否昭示现行版权法律制度下存在着作品“传播”和“维权”之间两难的瓶颈甚至断链?当社会生活的其他层面,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使得信息的传播、知识的创造和知识资源的分配总是差强人意时,网上社会是否可能推动知识生活朝着更为丰富、活跃、公平、民主的方向发展?在信息传递超速度、高密度的网络时代,如何在信息/知识共享的理想与保障信息和知识的生产/提供者的权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

网络不仅意味着信息的传播、知识的流通,也意味着参与中国社会中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的重要平台。在这一意义上,建立网络的新规则,促其良性循环,维护网络的自由有序,使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中合理运用,是本次会议的根本愿望。
作为会议的后续活动,会议主办者将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出版一本论文集,及形成一份倡议书,向社会发出倡议,以推动整个社会对于知识产权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正确保护、使用、管理,包括对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在网络环境下的反思; 并在4月26日知识产权日这一天,举行一场以研究生为讨论主体的研究生论坛,以专家研讨会的成果为基础,再次掀起讨论热潮,并推动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使得交叉学科在研究生层面获得发展。

出席本次专家研讨会的知名专家学者有:文化研究学者王晓明、罗岗、雷启立、吕新雨;社会学家李友梅、张江华、陈映芳;“三农”学者曹锦清、贺雪峰;法学专家陶鑫良、王景新、张乃根、王春燕;作家格非、孙甘露等。

链接:上海大学当代文化研究网关于“‘三面向’版权现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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